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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时间:2021-10-27 16:52   责任编辑:admin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中文全称: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英文全称:GANSU JI’AN INSURANCE BROKER CO.LTD
(三)法定代表人:王海洲
(四)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260674000000800
(五)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2层
(六)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公司简介: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保险经纪公司”)前身为甘肃吉安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1月7日批准设立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2007年10月3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转型为保险经纪公司。目前公司是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由澳门太阳网城官网集团出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
(一)重要提示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资本结构
经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20年末资产总计3123.55万元,所有者权益2067.78万元;负债总额1055.77万元。
(三)损益状况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37.6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5.30万元,净利润231.29万元。资产收益率为7.78%,净资产收益率为11.85%。
(四)流动性情况
2020年末流动性比例为276.86%。
(五)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20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年度预算480万元,利润总额年度预算200万元。全年收入利润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1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年度预算480万元,利润总额年度预算205万元。
三、公司治理
(一)股东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股东共1个,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如下:
 
表3:股东及出资情况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股东职权作出规定。
(二)执行董事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免。
董事会成员:
王海洲   执行董事              获得任职资格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明确了执行董事设置、职权、决策机制等事项。
(三)监事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任免。
监事会成员:
陈威    股东监事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监事会职权、知情权、监事汇报制度等作出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洲   吉安经纪公司总经理     获得任职资格
本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未发生变动。
四、经营管理
(一)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537.60万元,利润总额255.30万元。
(二)风险合规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监管部门规定,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加强员工合规教育培训,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经纪业务依法合规进行。
五、职工权益维护
(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20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优化了人员结构,截止2020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15人。公司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工作、开展了“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行动工作、开展了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0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激励管理制度和量化目标体系,员工积极性显著提高,为公司改革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充分体现了“企业发展靠职工,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的经营理念。
(二)安全生产情况
2020年,吉安保险经纪公司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严守安全生产红线,紧盯各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违章隐患“清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专项行动。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积极投身防疫一线,持续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指示要求,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全体职工、外协人员无一感染,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工会工作情况
吉安保险经纪公司工会组织隶属于澳门太阳网城官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统筹管理,吉安党支部支持工会组织,关心关爱职工,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多种方式开展职工帮扶和关爱行动,慰问困难职工、探望生病职工、职工家属等。
六、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各项保险经纪业务开展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四)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6日